在香港,夫妻間互為借錢担保人並不少見。當雙方感情穩定時,擔任貸款保證人似乎理所當然。然而,若婚姻走到盡頭,完成離婚手續後,這段財務關係是否一併解除?**擔保責任會否隨婚姻結束而終止?**這正是不少市民在離婚時忽略的重要問題。
GO FINANCE財務將為你全面剖析擔保人在離婚後的法律責任、應對策略及相關財務影響,並延伸探討如「免TU貸款」、「破產」等可能牽連的後果。
什麼是借錢担保人?離婚後責任是否自動解除?
借錢担保人(Guarantor)即為某人的借貸承擔擔保責任,一旦主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,擔保人需按協議承擔還款責任。在夫妻關係下,即使是出於信任,擔保身份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法律效力,與婚姻關係無關。
離婚後常見誤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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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誤解一:「離婚後,我就不再是擔保人了」→ 錯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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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誤解二:「貸款是他/她的名字,與我無關」→ 錯誤!
💡 事實是:離婚不會自動解除擔保責任。**除非債權人(如銀行 或 財務公司)同意解除,否則原擔保協議依然有效。
建議做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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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與貸款機構溝通,了解是否可申請解除擔保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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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對方長期欠款,考慮法律途徑保障自身利益
擔保後果惡化:若無力償還會否導致破產?
當主借款人無力償還,債權人可直接向擔保人追討全部餘額。若擔保人本身財力有限,甚至有機會因而需面對入稟法庭、債務清盤、甚至個人破產。
擔保與破產的風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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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償還龐大債務或高額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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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列入信貸黑名單,影響日後借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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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需要申請破產保護,對個人生活造成重大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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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破產,不能擔任公司董事、難以申請信用卡或租屋
📌 小提示: 如你曾為前配偶借貸作擔保,在離婚後仍受拖累,應儘快尋求破產申請法律協助及考慮債務重整方法,如 IVA 或債務舒緩。
如何應對?可考慮貸款重建信用與生活
若你因擔保人身份導致信貸評級受損,但仍需資金週轉,部分香港財務機構提供免TU貸款選項,不查閱環聯報告(TransUnion),讓你在信用評級低下時仍有可申請空間。
免TU貸款適用情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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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前配偶違約而信用受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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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狀況穩定但無法通過銀行信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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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短期現金周轉、應急用途
⚠️ 注意事項:申請前應清楚了解貸款利率、還款期數及合約條款,選擇持牌財務公司,避免陷入高息貸款陷阱。
延伸知識:離婚手續不等於財務斷絕
雖然香港的離婚手續可在雙方同意下快速完成,但當中往往忽略了財務方面的正式安排。若離婚協議中未有清楚處理如擔保身份、聯名貸款、按揭責任等問題,即使離婚完成,財務糾紛仍可持續多年。
專業建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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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協議應由離婚律師草擬,列明所有財務責任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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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向貸款機構申請解除聯名或擔保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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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慮與卜月律師共同制定「財務清算協議」
💡 離婚不單是情感上的分離,更需法律及財務上的清晰界線,保障雙方未來權益。
結語:做了借錢担保人後果
在香港,做擔保人是一項長遠責任,並不會因為離婚手續完成而自動消失。無論你是正在離婚、已離婚或計劃離婚,都應正視自己的擔保人身份與財務風險。及早與律師、財務顧問溝通,做好資產保護與債務管理,才是面對轉變的最佳方法。